PS图片处理照片P美签 修图签证照 2寸美国签证照护照 上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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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申请非移民签证时,需要上传一张非常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数码照片,以便完成并提交DS-160表。去大或总领事馆面谈当天,也需要随身携带此照片。您去大或总领事馆面谈时,还将对您进行指纹采集。
数码照片要求
签证申请照片须符合特定尺寸和内容要求。提交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延缓签证申请流程。与DS-160表一起上传的数码照片应为非常近六个月内拍摄的近照,且须满足下图所示要求:
(美国签证照片要求每一位申请人的照片必须是无边框的, 于非常近六个月内所拍摄的正面照片。“正面”是指申请人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 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 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 。虽然由于发型的不同, 很难严格地定义“脸部”, 总体上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 包括脸和头发, 上下从头顶到下巴, 左右至两边发际, 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的要求是从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头部尺寸
头部尺寸(从头顶发迹至下颔底部)须占整个照片高度的50%到70%。从照片底部至眼睛水平线的高度须占整个照片高度的55%到70%(大约2/3)。
照片尺寸
照片须为正方形,即高宽相等。照片非常小尺寸为600x600像素(高x宽)。非常大尺寸为1200x1200像素(高x宽)。
七步拍出成功照片
头部方位
在拍摄签证照片时,控制好头部方位非常重要。
填满画面
照片中必须显示整个头部,即从头顶发迹至下颌底部。一张合格的照片,头部高度应为25至35毫米(1-1-3/8英寸),或占整个照片高度的50%到70%,如下图所示:

保持居中
头部应位于照片的中间位置。
露出眼睛
要确保眼睛睁开。眼睛应位于照片底部往上2/3处,或距照片底部28至35毫米(1-1/8至1-3/8英寸)的位置 - 60%左右。
背景
照片背景应为整洁的白色或灰白色。为达到非常佳效果,请坐在纯白色或灰色背景前拍照。
避免阴影
保持坐姿,使面部区域光线充足,确保面部和背景中没有多余阴影。
表情自然、放松
拍照时表情要自然,如下图所示:

指纹采集
面谈时,大或总领事馆会采集签证申请人的指纹。在签证申请流程中,一般在面谈环节前,通常会进行快速的无油墨数字指纹扫描。某些申请人无需采集指纹,其中包括:
- 因政府公务出差的申请人(A-3和G-5签证申请人除外)
- 14岁以下或79岁以上的申请人

美国新一代在线签证申请数码照片的要求(文字版)
Digital Image Requirements for New Online US Visa Application
递交的数码照片必须符合以下合格照片图示说明的规格。
注意: 如果未能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将会造成您的照片无法通过照片质量在线测试或人工检查,导致照片被退回。
照片要求 –技术规格
获取- 照片文档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获取图像产生,或由扫描仪将纸制照片扫描入电脑产生。
尺寸- 照片像素尺寸必须按照正方形的比率(即高度与宽 度必须一致)。非常小尺寸不得小于600 像素(宽)*600 像素(高)。非常大尺寸不得超过1200像素(宽)*1200 像素 (高)。
色彩- 彩照(24位/像素)必须为sRGB 色空间(多数数码相机的一般性输出)。
文件格式- 必须为JPEG。
文件大小- 必须小于等于240 千字节。
压缩- 照片经过压缩后必须低于非常大文件大小的要求。压缩比率小于等于20:1。
扫描时的其他要求
打印大小- 如果用扫描纸制照片形成图像,该纸制照片的 尺寸必须至少为51mm *51mm (2 英寸*2 英寸)。
分辨率- 打印出的照片应按高于每英寸300 像素的抽样率进行扫描。
照片要求–组成内容
照片必须包含申请人正面的整个面部,颈部和肩膀。申请人必须双眼睁开,表情自然中性,无笑容。拍摄时照 相机前面无遮挡物。 所有面部特征必须清晰可见无遮挡。不得出现其它无关物品,其他人或者该申请人肩部以下身体的任何部位,或其他人造物品。
照片必须为申请人(6 个月内)近照。
头部大小
头部的高度或者面部大小(从头顶量起,量到下巴,包 括头发,)必须为整个照片尺寸高度的50%到69%之间。
眼睛的高度(从照片底部量起,量到眼镜的水平高度)必须在整个照片高度的56% 到69%之间。
头部朝向必须直视照相机。 头部不得向上,向下,偏向一边或靠近肩膀。
头部必须居中。
背景- 必须在纯色,浅色的背景下进行拍摄,不得在拍摄物或背景上出现阴影。
聚焦- 聚焦点必须对准整个面部,不必过分清晰。
亮度和对比度- 亮度和对比度必须能够准确表现拍摄物。
色彩 必须为彩照(24位/ 像素)。不能为黑白照片。色彩能真实再现自然肤色。
色彩必须为连续图像 –不得使用多色调分色法。
曝光和闪光 照片不得过度曝光或曝光不足。 避免面部或背景出现阴影。
分辨率 细小面部特征必须可辨别。 无可辨别的像素,粒状或点状图案。
压缩- 照片不得过度压缩(压缩比率必须小于等于20:
修改 不得对照片进行数码改进或其他修改或润色。
调整大小时,应预留照片的比率。(不能延展照片)
眼镜 ,拍摄时可以配戴眼镜,但镜片不得有颜色,不得因闪光,阴影或边框/镜架使眼睛模糊不清。
通常稍稍抬头或低头可以避免镜片上出现反光。
除非因为医学原因需要,否则不得佩戴深色眼镜或非处 方有色眼镜。
装饰物 不得佩戴太阳眼镜或其它物品遮挡面部。
非原因不得戴帽子或覆盖头部的物件,因原因 不得不戴者不得影响任何面部特征的辨认。
组成部分一览
获得理想照片的七个步骤 取景框里包括完整的正面面部,保持双眼睁开。
□照片包含从头顶到下巴的完整头部,头部高度应该在1英寸到25mm 到35mm 之间(1-3/8 英寸之间)。 □头部位于取景框内的位置。
□双眼高度从照片底部量起高1-1/8英寸到28 mm 到35 mm 之间(1-3/8 英寸之间)。
□拍照时应以纯白或灰白色为背景。
□调整拍照对象的位置并调好光确保面部或背景不会出现 阴影。
□鼓励拍摄对象表情自然。
数字图像
头部位置和放置-头部大小
头部的高度或者面部大小(从头顶量起,量到下巴,包括头发,)必须为整个照片尺寸高度的50% 到69% 之间。眼睛的高度(从照片底部量起,量到眼镜的水平高度)必须在整个照片高度的56% 到69%之间。
照片像素规格必须按照正方形的比率(即高度与宽度必须一致)。非常小尺寸不得小于600像素(宽)*600像素(高)。非常大尺寸不得超过1200像素(宽)*1200 像素(高)。
亮度,对比度和色彩准则
亮度和对比度必须调节到能够准确表现拍摄物。未正确调节过对比度或色彩的照片会导致某些特殊的面部特征模糊不清。色彩必须能真实再现自然肤色。使用未进行色彩平衡矫正的荧光灯或其他闪光灯可 能导致照片上出现不必要的色偏。适配的滤色镜能减小不当的色彩平衡。
过深或过浅的服装可能导致自动曝光系统过度补偿,从而拍出过深或者过浅的肤色。可以在拍摄前使用一张中性灰色卡片放在一个稳定高度来设置曝光。
过高的对比度通常会导致整个画面光影明显。可以通过对拍摄物的散射光 调节获取正确的对比度。这时的闪光会在降低整体对比度的同时增加局部 的对比度。
照片质量受拍摄时使用的闪光类型的影响。应避免使用白炽灯和荧光灯混 合在一起的闪光灯。使用正确的滤色镜可以提高整体闪光质量使传统胶卷 或数码相机传感器感应惮从而抵消非自然色彩效果。某些品质高数码相机 可以使用一张中性白色卡片调节白平衡。本文布分内容摘自美国驻华关于Ds-160表格所用签证照片新规定,如因翻译或输入问题引起歧意,当以美国驻华新公告为准。

参考尺寸表:
一、照片的标准及详细尺寸:
1、中国护照:33x48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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